关于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 2025-12-11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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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成果,表彰先进,持续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2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
(二)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范围
1.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职工。
2.优秀学生记者: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3个(行政序列1,院部系列2)
2.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
(1)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10名
(2)优秀学生记者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参评条件
1.部门(单位)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部门(单位)撰写且反映我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人物或事件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新闻网与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好。
3.积极配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积极向学校官网、官方新媒体平台(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投稿,为党委宣传部输送优秀学生记者。
5.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部门(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6.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二)优秀宣传工作者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具有新闻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2.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主动及时撰稿投稿,充分反映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媒体报送、发布新闻信息,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4.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在本部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通过新闻宣传工作,能充分展示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5.有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开展的活动有特色。
6.积极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三)优秀学生记者参评条件
1.在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新闻事业,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新闻宣传活动,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在校内外宣传平台发表稿件(含音频视频)5篇及以上。
2.积极对外宣传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新闻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及表彰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由各部门(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党委宣传部申报。
2.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个人由各部门(单位)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优秀宣传工作者并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党委宣传部申报。
3.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对每个类别进行综合评审,党委宣传部根据评审意见和年度工作实绩提出拟表彰单位、个人名单,报学校审定。
4.学校对获得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杯、证书,并发放相应的奖品,其评选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按时申报。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具体生动,字数不少于500字,事迹材料和申报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所有申报表格须经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18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联系人:许刘鑫,联系电话:8530391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uxcb@ztbu.edu.cn,标题注明“部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申报材料”,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年度工作实绩开展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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