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携手育英才--兰考县人民法院与郑州工商学院共建法学专业校外实践基地

  • 2025-12-10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兰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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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院校深度合作,促进审判实践与法学研究有机融合、双向交流,12月9日,兰考县人民法院与郑州工商学院共建“法学专业校外实践基地”签约仪式顺利举行。兰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志伟,郑州工商学院兰考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周义统,文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王静静等学院其他负责人参会。

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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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郑州工商学院兰考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周义统首先介绍了学校的整体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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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  王静静

 文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王静静随后详细阐述了文法学院的学科架构、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和“一室一典三说三进”的“工商说法”特色品牌以及法学专业所获荣誉等基本情况,并强调此次共建法学专业校外实践基地是推动法学教育走出校园、贴近实务的重要一步,必将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创新结出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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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亚萍

兰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萍介绍兰考县法院历史沿革、审判队伍概况、案件受理情况、青年干警培养体系以及所获荣誉等。刘院长指出,共建校外实践基地,是法院拓展发展视野、汲取法学理论养分的重要契机,更是双方协同培育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创新举措,对于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并对未来合作提出展望:

 一是共建人才共育“孵化器”。实践基地将作为法学学生感知司法实践、锻炼法律思维、提升综合能力的“第二课堂”。法院将选派指导法官,通过“传帮带”,助力学生深化认识、增长才干,实现从校园到社会的顺利过渡。 二是共建资源共享“联通器”。将实习岗位与审判执行、专题研讨、法治宣传、庭审观摩等核心业务深度结合,让学子接触真实案件、参与实际工作,构建法官与学者常态化交流平台,促进司法智慧与学术思想的碰撞融合。三是共建法治文化“传播器”。依托实践基地,法院将携手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常交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联合开展模拟法庭、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实现“双向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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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最后,双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签约环节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学生管理、课题研究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交流。相信在双方的精心培育与共同努力下,法学专业校外实践基地必将枝繁叶茂、结出硕果,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此次签约,是兰考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又一具体行动。下一步,兰考县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着力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院校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法治人才培育从“单向输出”向“双向赋能”升级,共同为法治人才培养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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