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 2026-10-10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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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切实推进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相关要求,精准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现开展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6级全体新生
二、普查时间
10月12日—10月16日
三、普查地点
按班级在教室内集中开展普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
四、普查流程
1. 登录
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心理咨询服务平台”访问,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心理服务云平台参加普查。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Ztbu@身份证后六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需要大写)。

2. 信息完善
进入平台后完善个人信息(标*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进入心理健康普查界面。


3. 量表作答
量表作答前,请认真阅读指导语。依次点击作答,依据第一反应真实作答,避免反复斟酌。全部量表作答完成,心理测评栏目下显示“暂无数据”,即为普查完成。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应测尽测,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各班级由辅导员、班长、心理委员等统筹协调,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作答,避免因分散答题导致数据无效。
2. 心理健康测评仅作为评估学生近期心理状态的一种参考工具,测评结果不等于心理诊断,测评预警也不等同于心理疾病。请大家理性对待测评结果,避免因误解产生不必要的焦虑或心理负担。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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