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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时归还寒假借阅图书的通知

  • 2026-03-06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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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

大家好!

欢迎大家回到美丽的校园开启学习、工作新篇章!

新学期伊始,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图书信息资源,避免所借阅的图书超期,确保图书正常流通,请广大读者将上学期寒假所借阅的图书按规定于2026年3月22日前归还。在各院部图书资料室借阅图书按原借阅路径办理归还手续。

望周知。

图书馆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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