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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学习强国学习 先进集体和学习标兵的通知

  • 2021-12-23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6279

各党总支、党支部:

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调动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参与度和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现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先进的评选表彰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学习的我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二、表彰类别和名额

1.学习先进集体2名。

2.学习标兵每个支部1名。

三、表彰办法

1.“学习强国”先进集体由党委宣传部依据本学期各党总支的人均积分排名,评选表彰学习先进集体。

2.学习标兵由各党总支推荐,每个支部推荐1名,依据该党员的年度积分、总积分等数据情况,评选表彰学习标兵。

各党总支请于12月27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7党委宣传部,纸质版需各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章,电子版发送至孙光亚老师OA邮箱。

四、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把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要以此为契机,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3.要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员参与度和学习积分,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建设。

 

附件:郑州工商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标兵”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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