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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 2021-06-04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2207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一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教思政函〔2021〕268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政治标准。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科标准。推荐人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且热心我省高校思政课建设事业。

3.学术标准。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具有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或管理经历,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

4.学风标准。师德师风高尚,作风正派公正。

5.其他标准。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推荐办法

1.我校推荐名额1人。

2.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适当增加一线思政课教师比例。

三、报送要求

推荐人填写《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6月7日上午九点前将纸质推荐材料1份及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张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doc


郑州工商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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