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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021-06-04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1871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学校宣传工作成果,表彰先进,促进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校党宣〔2020〕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2021年上半年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教职工)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或参与宣传工作的教职员工。

(三)先进个人(学生)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或参与宣传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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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个人(教职工)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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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进个人(学生)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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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先进个人(学生)评选仅限有宣传组织的单位,含融媒体中心、团委大学生传媒中心、工学院传媒中心、商学院传媒中心、人文艺术学院传媒中心、体育系新闻传媒中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按时申报。

2.先进单位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职工)1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2名,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申报表》(附件2)及《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附件3),报党委宣传部。

3.所有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2021年6月10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udwxcb@163.com,标题注明“部门/单位+宣传工作先进申报材料”,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年度工作实绩开展评选、表彰。

联系人:李继川,联系电话:85303916

 

 

中共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6月4日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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