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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 2021-11-27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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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专家人选的通知》(教办基〔2021〕334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保证有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个别专委会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条件。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二、推荐办法

1.各院(部)根据教指委下设“学校管理改革指导专委会”名单(附件 1),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可为每个专委会择优推荐1-2人。

2.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3.推荐人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于 12 月 4 日中午 11点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交给人事处张君老师,同时将有关电子版材料发至张君老师OA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郑州工商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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