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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 2021-06-30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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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教字〔2021〕20号)和《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院部初评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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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日止。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史老师

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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